核查指南也迎来第二次修订,要点如下:
- 核查策划: 实质性偏差将原来的1万吨分成3千吨以下和3千至1万两个等级,小于3千吨门槛值为150吨,其他保持不变;
- 现场核查计划: 新增制定核查计划时应覆盖的内容;抽样个数进行了调整(最多20-最多15,并新增总数超过25个,最低抽样5个的要求);能源间接排放抽样比例新增样本数量过大,报备后可抽样60%的要求;
- 现场核查: 规定企业的职责;流程化(基本信息、边界、排放源、活动数据、排放因子、排放量),列出各个流程应注意的内容,新增末次会议;
- 核查评价和核查结果: 将上一版核查结果中的核查报告的限定条件和否定的核查报告整合;规定技术评审人员有3年以上经验;
- 核查记录保存: 10年改成5年;
- 附录: 新增温室气体核查参考示例和文件清单,内容更详细。